立法院會今天(26日)三讀通過《青年基本法》,條文明定青年指18至35歲者,並保障18歲以上青年有依法行使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權,並於基本法施行2年內完備相關法制,最快2028年總統大選有望迎來18歲首投族。院會同時也通過藍白黨團提案,設置青年發展基金新台幣100億元。
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18日由民進黨籍召委林宜瑾召集協商《青年基本法》草案,會中達共識,政府應保障年滿18歲以上之青年有依法行使選舉、罷免、創制、複決之權,並於基本法施行之日起2年內完備相關法制。
至於《青年基本法》第2條青年定義是否下修至16歲,立法院長韓國瑜今下午召集協商,藍白於會中同意青年定義照院版條文通過,為「18歲以上35歲以下之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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