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高等法院法官、庭長陳貽男喪偶後出於好奇,竟用法官職權查同事、房客和妻子主治醫師等多人個資,擅查的資料高達134筆,遭民眾檢舉告發,台北地檢署審酌陳男已坦承犯行,依偽造文書罪給予緩起訴處分,支付公庫12萬元,但台灣高檢署認為,本案不宜緩起訴,因而撤銷陳的緩起訴處分,並且發回北檢續查,北檢依偽造文書罪起訴。
陳貽男1993年擔任高院法官,2009年至2011年升任至高院庭長,2012年1月退休,他在這段期間竟濫用職權,冒用他股法官承審案件暗號,登入司法院單一登入窗口戶役政電子閘門、公路監理車及查詢等系統,查詢高院同事、房客和妻子等無關人士個資,資料高達134筆。
案件曝光後,監院於2012年通過監委提案彈劾,並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現改制為懲戒法院)審議,陳男坦承犯行,稱是喪偶後,想知道一些女性的婚姻關係才會濫查個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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