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歲女子楊錦屏涉嫌在澳洲交換學生蕭里飲食裡下老鼠藥,遭台北地檢署依殺人未遂罪起訴,豈料她又被指控以同樣手法毒殺英國同居男友Torslen致死,死者弟弟依殺人罪提告,但因家屬不願解剖及司法相驗,難以認定死因與老鼠藥有關,台北地檢署15日偵結,認犯罪嫌疑不足,楊女獲不起訴處分。
起訴指出,楊女與Torslen於2022年12月間同住在台北市松山區租屋處,Torslen胞弟Paul指控,楊女於2022年12月21日,購入老鼠藥讓Torslen服用,導致Torslen因腹痛、血尿被送往長庚醫院救治,後因症狀緩解而離院,但隔年1月2日,Torslen在租屋處心肺功能停止,同日中午12點51分死亡。Paul指出,哥哥的症狀與澳洲蕭里相似,因此認定Torslen的死是楊女下藥所致,故以殺人罪提告。
楊女到案後堅決否認犯行,她供稱,自己與Torslen在國外有結婚,但台灣沒有婚姻關係或登記,她在Torslen出現腹痛、血尿症狀時曾帶他去急診就醫,醫師診斷為尿道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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