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一名男子因不滿前女友提出分手,情緒失控下展開一連串報復行動,不僅長期恐嚇、騷擾對方,甚至無視法院核發的緊急保護令,在短短14小時內接連縱火。彰化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其行為已嚴重威脅公共安全,判處有期徒刑10年,全案仍可提出上訴。
判決書指出,該名男子與前女友於去年3月結束交往,雙方隨後因感情與金錢問題產生糾紛。7月1日,他竟前往前女友住處附近出言恐嚇,揚言「事情可以玩大一點」、「會不定時出現在妳家」,言語中充滿威脅意味。前女友心生恐懼,立即向法院聲請保護令,法院於7月3日迅速核發,明令禁止男子再接近或騷擾被害人。
然而保護令並未阻止暴力升級,男子在收到命令僅約10天後,於7月13日深夜駕車前往前女友位於鄉間的老家三合院,先對存放農具的獨立倉庫縱火,隨後闖入住家內部點燃火源,導致木造屋頂及結構嚴重焚毀。幸賴消防人員及時趕抵,火勢未擴散至周邊住戶。
【點擊看完整全文】
更多鏡報報導
人妻「向出軌尪道歉」爆紅!霸氣舉動狂吸20萬粉 網友再提1大膽建議
台中科博館化石清修人員 竟是漫畫高手!魔幻風驚呆上萬網友
小草醫學生「亂開砲」醫界震怒!黑歷史全遭起底 校方強硬回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