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航任職超過20年的張姓資深空服員,懷孕後欲依公司規定轉任地勤,卻遭公司以「疫情期間無職缺」為由拒絕,導致她被迫請了一年留職停薪。高雄勞工局認定華航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重罰30萬元,華航不服提起行政訴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日前判決華航「懷孕歧視」事實明確,駁回撤銷罰鍰的請求。
張姓空服員從1987年起就穿上華航制服,在萬呎高空服務乘客。2020年5月,張女發現自己懷孕,本以為能依照公司內部的「因孕停止空勤規定」,申請轉任臨時地勤以兼顧生計與母體健康。不料,自詡幸福企業的航空巨頭,竟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航班停擺、地勤人力過剩」為由,冷冷地回絕了她的申請。
張女在沒職缺就得留停的壓力下,被迫簽下留職停薪申請書,在備考欄心酸寫下「本人並無留停意圖…,是公司表示無職缺…」。這一停,就是整整一年,不僅薪水沒了,產假、年資、既有福利也跟著陪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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