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榮總前神經修復科名醫鄭宏志,涉嫌聯手屬下及醫材商,以「假採購、真核銷」手法詐領研究經費逾3377萬。士林地方法院今(23)日召開準備程序庭,針對負責不實驗收的醫檢師黃雪珍部分進行審理。黃雪珍辯稱,自己是基於行政慣例幫同事張文姬「代蓋章」,並無不法意圖;檢察官則強硬表示,蓋章就得負責,「不能以人好、歷史共業為由規避法律」。
檢方起訴,名醫鄭宏志為規避校方與醫院的採購限制,自 2002 年起指示實驗室部屬張文姬,與醫材商余家琛、朱琴珍夫妻合作。由張女填寫不實請購單,廠商則在未實際出貨的情況下開立假發票,完成核銷後將款項存於廠商處,作為鄭男支付私人信用卡費與個人花用的「私人小金庫」。
醫檢師黃雪珍於1992年迄今擔任北榮技術員、醫檢師,明知未收到貨物,卻應同事張女要求,在38筆驗收單上違法蓋章,協助完成詐領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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