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黃姓男子於網路社群結識一名就讀國中的少女,因出借「守宮」配種受傷,竟假冒實習律師威脅少女要寄存證信函,甚至誘騙「4萬賠不起,就賣屁股4次抵債」。少女報案後,台北地方法院一審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3年,高等法院二審改判黃男有期徒刑10個月,手機沒收。
判決指出,30多歲的被告黃瑋哲2023年8月透過臉書「爬蟲類買賣社團」結識少女A女。A女向黃男借用2隻公守宮進行配種,不料其中一隻守宮與少女的母守宮打架受傷,黃男竟藉此索求4萬元高額賠償。
當時年僅14歲的A女驚慌失措向友人求助,友人開玩笑稱可以借錢給A女,但還不出來要用屁股還,A女將對話內容截圖傳給黃男,沒想到黃男竟順水推舟,開始露出真面目,接連傳送「可以啊,我接受這個」、「本來就蠻喜歡小妹妹」、「這樣你等於賺了5萬元」等不堪入目的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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