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調查處新營站調查官林家齊,被控洩漏台鹽綠能光電弊案的偵查秘密與大量個資,台南地方法院今(26日)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重判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3年。同案被告台綠前總經理秘書黃女遭判刑5月,應支付公庫8萬元,另名陳姓秘書4月,支付公庫6萬元,肯信集團董事長郭毓庭被則判4月,支付公庫10萬元。除林家齊外,其餘三人均獲得緩刑機會。
台南地院合議庭認為,林家齊身為具備職權的調查官,情蒐應守合法手段,卻未經檢方指揮,就將非公開個資提供給民間人士,已嚴重逾越必要性。審酌其行為損害司法人員信譽及個人隱私利益,法官最終給予重懲,判刑2年且不予緩刑。
起訴書指出,林家齊身為新營站調查官,在2024年3月間,利用職務權限登入調查局內部查詢系統,鎖定台綠及其交易關係人(如晁暘公司),瘋狂查詢包含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親等、大額交易紀錄等財務金融個資。他將這些資料製成檔名為「待查獵鷹」等WORD與EXCEL文件,存入個人隨身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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