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人夫「阿龍(化名)」在處理離婚事宜時,因就讀國小的兒子主動「神助攻」揭露母親手機內的秘密,驚見妻子小芬(化名)與美籍男網友的火辣對話與私密照。阿龍憤而翻拍並作為呈堂證供,卻反被妻子提告妨害秘密。全案經高等法院審理後,認定阿龍行為「並非無故」且符合比例原則,判決無罪定讞。
根據判決書記載,阿龍與小芬婚姻早已失和,並於2024年2月在岳家商談離婚。席間,2人年幼的兒子突然拿出iPad,對阿龍表示「有發現媽媽裡面的清涼照,還有跟美國男網友的對話。」隨後更熟練地輸入密碼,將iPad交給父親。
阿龍目睹妻子與他人的親暱對話與私密影像,心碎之餘隨即用手機翻拍證據,並於1週後作為民事離婚訴訟的附件遞交法院。小芬直到收到訴狀,才驚覺「家醜外揚」,憤而控告丈夫涉嫌無故竊錄、洩漏秘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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