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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勤警官賣命護元首、轉頭送行程給台商 這份「義氣」代價是坐牢

發佈時間2026.03.10 16:24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3.10 20:30 臺北時間

國安局特勤中心前警官曹耿誌被控洩漏總統賴清德機密行程給台商友人郭毓庭案,台南高分院10日改判。一審原本獲判無罪的肯信集團董事長郭毓庭,二審遭法院認定觸法,改判10月徒刑、併科罰金30萬元。洩漏總統行程的曹耿誌,刑度從6月徒刑加重至8月,加重罰金至25萬元,曹不僅丟了公務員鐵飯碗,還可能淪為階下囚。

國安局特勤中心前警官曹耿誌被控洩漏總統賴清德機密行程給台商友人郭毓庭案,台南高分院10日改判。一審原本獲判無罪的肯信集團董事長郭毓庭,二審遭法院認定觸法,改判10月徒刑、併科罰金30萬元。洩漏總統行程的曹耿誌,刑度從6月徒刑加重至8月,加重罰金至25萬元,曹不僅丟了公務員鐵飯碗,還可能淪為階下囚。

二審合議庭改判理由指出,國安局雖疏慮未將總統行程依法核定為「國家機密」,但本質上具有高度敏感性與機密性。郭男主動向曹男索取行程與接見名單,並試圖從中研判政壇風向以利其個人事業布局,其行為已實質危害國家安全,威脅程度遠超過一審認定的單純違反《個資法》。

二審法官認定兩人行為均涉及《國家機密保護法》及洩密等重罪,若不予以嚴懲,不足以警惕國安人員及打探情資者的投機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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