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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綺貞、鍾成虎撕破臉!相戀18年「昔日戀人」互告6罪結果出爐

發佈時間2026.03.13 11:45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3.13 14:00 臺北時間

文青女神陳綺貞與相戀18年的舊愛、添翼創越工作室負責人鍾成虎徹底撕破臉!兩人從昔日音樂圈的最佳拍檔與戀人,到如今對簿公堂。鍾成虎控告陳綺貞透過公司經理賴怡玟,擅自將享有專屬授權的母帶與演唱會影音重製並存入私人硬碟(NAS),涉犯《刑法》洩漏工商秘密等6項罪名。台北地檢署歷時2年調查,認為備份行為僅供保存,並未對外洩漏,昨(12日)將陳、賴2人處分不起訴。

文青女神陳綺貞與相戀18年的舊愛、添翼創越工作室負責人鍾成虎徹底撕破臉!兩人從昔日音樂圈的最佳拍檔與戀人,到如今對簿公堂。鍾成虎控告陳綺貞透過公司經理賴怡玟,擅自將享有專屬授權的母帶與演唱會影音重製並存入私人硬碟(NAS),涉犯《刑法》洩漏工商秘密等6項罪名。台北地檢署歷時2年調查,認為備份行為僅供保存,並未對外洩漏,昨(12日)將陳、賴2人處分不起訴。

全案起因於鍾成虎旗下添翼公司指控,雙方自2013年起簽約,公司對陳綺貞的專輯、單曲及演唱會影音享有著作財產權。鍾成虎不滿,陳綺貞涉嫌指使當時的製企部經理賴怡玟,在未經同意下將公司專屬授權的檔案重製拷貝,因此大動作提告包括洩漏工商秘密、背信、違反《著作權法》及《營業秘密法》等6大罪狀。

面對指控,陳綺貞親自出面喊冤,強調自己身為創作歌手及「好小氣公司」負責人,指示備份單純是為了「保存個人創作」,絕無侵害權益的意圖。她更直言,音樂人與歌手討論修改、確認品質是業界慣例,歌手本來就有權留存錄音母帶,單純備份根本不構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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