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院會今天(19日)拍板通過勞動部「外籍家庭幫傭新制規劃」,只要家中有1名12歲以下兒童,即可申請外籍家庭幫傭,4月13日起開放受理。勞動部進一步說明,外籍家庭幫傭的角色為輔助性家務幫手,並非保母或其他專業照顧人員,不會取代專業托育與照顧服務體系。
關於外籍家庭幫傭的申請限制,原規定「家中有3名6歲以下小孩」才可申請,現在改為「只要有1名12歲以下兒童」即可申請,4月13日起開放受理。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轉述行政院長卓榮泰在院會中的裁示,卓榮泰說,勞動部推動外籍家庭幫傭新制,只要家中有1名未滿12歲的兒童,即可申請外籍家庭幫傭,就業安定費每月5000元;弱勢、特殊需求及高需求家庭,將優先取得人力,且每月就業安定費降為2000元,以強化家庭照顧支持。希望讓有需求的家庭,能「多一個幫手,少一分疲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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