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因一時難以籌措足額保金,被迫在台北地方法院過夜。針對被告「沒錢交保」的法律困境,律師林岡輝指出,法院在裁定交保後,若被告當下無法籌到錢,通常有三種可能的後續處理方式,一是延長籌錢時間,二是降低保金,第三就是回籠繼續羈押。
應曉薇昨天被北院合議庭諭知加保3000萬元,當庭使出哀兵政策哭求調降保金,表示家有老母且經濟困難,但審判長不為所動,應曉薇的兩個女兒隨後離開法院奔波籌錢,但至深夜仍無法湊到3000萬元保金,致使應曉薇昨晚在北院候保室過夜。
林岡輝律師表示,通常情況下,若被告被諭知交保卻湊不到足夠的錢,法院可以延長被告籌措保金的時間,讓家屬有更多餘裕調度資金;其次,若被告確實有經濟困難或資產遭凍結,法院亦可能考慮降低交保金額,以符合實際情況;但若被告遲遲湊不到錢,法院也認為有逃匿可能不宜降低保金,就會改為繼續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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