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夏姓男子多年前與國中同學小美(化名)短暫交往,分手後於前年透過IG重新取得聯繫,但小美指控夏男在為其慶生聚會後,竟將她帶回住處趁著酒意性侵。高雄地院日前審結,依強制性交罪判處夏男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期間須付保護管束並接受3場法治教育。可上訴。
判決指出,夏男與小美2018年間曾有過短暫戀情,2024年6月,兩人透過社群軟體重新聯繫上,並為了替小美慶生,兩人找來同學到夜店飲酒,結束後夏男請代駕將兩人載往其位於前鎮區住處,在臥室聊天時,夏男竟萌色心,無視小美多次出言拒絕「我不要」、「不要碰我」,並以手推開抵抗,仍憑藉體型優勢壓制,強行脫去其衣物並兩度發生性行為得逞。
法院審理時夏男辯稱,當天與小美碰面後,她要求自己送她生日禮物,但兩人去服飾店卻沒挑到喜歡的,她還提議隔天一起去台中玩再挑選。當晚回到住處休息,他並未強迫對方發生性行為,且隔天小美仍照原計畫跟他開車前往台中,只是途中改變心意掉頭去找現任男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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