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審理柯文哲涉京華城案,一審雖以收賄罪重判13年最受矚目,但法界普遍認為,真正影響柯文哲命運的關鍵,反而是「共同背信罪」,極可能成為最先定讞、也最具立即執行力的罪名。
依現行《刑事訴訟法》規定,背信罪屬不得上訴第三審案件,一旦二審維持有罪判決,即形同定讞。換言之,即便其他如收賄等重罪仍可上訴,背信罪卻可能「先行落地」,成為最早啟動發監的關鍵。
法界指出,背信罪法律結構相對單純,主要聚焦是否違背受託義務並損害他人利益,一審已完成完整證據調查,二審翻案空間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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