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花蓮縣政府青年諮詢委員的劇場工作者陶姓男子,被控在2024年性侵認識10多年的女性友人。MeToo風波時,他在臉書公開發布道歉聲明,自責「相當不齒自己的作為」,但案件進入法庭後,他立刻變臉改口辯稱是「兩情相悅」。花蓮地院審理後,認定陶男利用友人信任施暴,且在法庭上飾詞否認,毫無悔意,日前依強制性交罪重判其有期徒刑4年。全案仍可上訴。
2024年暑假,張姓女演員從台北到花蓮旅遊,由於陶男與張女是劇場界熟人,相識超過10年,基於多年情誼,陶男表現得相當熱心,主動提供接送服務。案發當晚,陶男前往張女入住的民宿房間敘舊聊天,起初氣氛如常,兩人在房內暢談劇場工作與生活。
直到凌晨2時許,陶男準備起身離去,張女出於禮貌給予一個友誼性質的擁抱。不料,這個禮貌性的動作卻觸發了陶男的「邪慾」。陶男突然利用體型優勢,緊緊箍住張女並強行親吻。張女當下驚慌失措,大聲制止並試圖掙脫,在狹窄的房內不斷躲避。陶男卻不顧對方的反抗,強行將她推倒在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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