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淡水長期失業且居無定所的男子林志銘,先是偷取燒臘店五花肉與友分食,隨後夥同友人曾鈺偉,向鄰居蔡姓老翁強索生活費,又因老翁給不出錢,狠心朝他身上潑灑汽油並點火,造成老翁全身99%面積燒燙傷慘死。士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今(8日)宣判,依強盜殺人等罪判處林、曾兩人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判決指出,林志銘與曾鈺偉長期失業,兩人口袋空空,2024年12月15日上午,林男先在淡水區北新路一家燒臘店前,趁店員不備偷走一條放在板凳上的五花肉,隨即返回租屋處與曾男及前妻分食。
兩人隨後將目標轉向鄰居蔡姓老翁,當天上午10點多,林男手持裝有汽油的寶特瓶與曾男登門叫囂,更朝門縫灌入汽油,恫稱:「我認識黑道大哥,在這邊小有名氣!」蔡翁因心生恐懼,被迫交出身上僅有的400元,隨後吃素的蔡翁還被兩人逼吃五花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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