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姓公務員去年12月17日行經捷運中山站時,在手扶梯看準一名穿著短裙的年輕女子,持手機往其裙底拍攝,被害女子發覺後當場報警,士林地方法院審理,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蕭男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
據了解,蕭男的身分為未婚公務員,月薪大約6萬台幣,事件發生於去年12月17日上午,蕭男行經捷運中山站時,在搭乘手扶梯時看見一名身穿短裙的年輕女子站在前方,竟色心大起,持手機錄影功能,往女子裙底逕行攝錄。
所幸女子當場發現,嚴厲喝斥蕭男並且報警處理,誰知蕭男在警方趕到之前刪除偷拍影像電磁紀錄,警方到場後查扣蕭男手機,並將他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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