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預防性羈押新法15日才剛上路,高雄隨即發生首宗適用案例。高雄市小港區本月14日下午發生一起死亡車禍,42歲的朱姓男子疑似吸毒後駕駛自小客車,猛烈追撞騎機車的80歲洪姓老翁,導致洪翁送醫不治。雄檢複訊後向法院聲押朱男獲准,成為新法上路後被羈押的第一人。
據了解,小港分局調閱周邊監視器釐清車禍過程的同時,對朱男實施毒品唾液快篩及尿液檢測,結果發現,朱男在駕車前疑吸食了二級毒品安非他命以及俗稱「喪屍煙彈」的依托咪酯(Etomidate),具有施用毒品後駕車的重大嫌疑,案件隨即報請高雄地檢署陳永章檢察官進行相驗。
檢察官訊問後,認定朱男涉犯《刑法》第185條之3施用毒品後駕車因而致人於死罪,情節重大。同時,立法院在今年4月三讀通過《刑事訴訟法》修正案,將具有高度危險性的毒駕、酒駕,以及兒少性剝削、詐欺與組織犯罪等罪名,正式納入擴大預防性羈押的適用範圍,該法恰巧於本月13日公告,並於15日由總統公布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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