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一名嗜酒如命的男子楊國生,2023年8月深夜無照酒駕、超速闖紅燈,在橋頭區甲樹路與白樹路口,以時速94.5公里的「亡命速度」闖紅燈,狠狠撞死蘇姓機車騎士。事後更棄車徒步逃命,躲進超商裝沒事。一審國民法官法庭判他14年,檢方認為判太輕提上訴,且以審理期間再度酒駕求重判,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日前駁回上訴,維持14年徒刑。
二審合議庭在判決中指出,國民參與審判制度的初衷,即是由國民與職業法官共同評議,其量刑結果除非有明顯違法或濫用裁量,否則不宜由二審專業法官逕行更動。對於被告在審理期間竟於2025年5月再度酒駕的劣跡,合議庭認為一審國民法官在量刑時已將此納入「嚴厲譴責」的範疇,並非毫無察覺,因此認定原審判決並無裁量不當。
這起奪命車禍發生在2023年8月29日深夜,曾有酒駕前科、駕照早已被註銷的被告楊國生,在自家狂飲高粱與啤酒後,竟不顧宿醉危險,駕車上路買消夜。當他行經橋頭區甲樹路與白樹路口時,為了躲避後方巡邏警車,竟以時速94.5公里的「亡命速度」盲目闖紅燈,狠狠撞上正要過路口的蘇姓機車騎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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