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顏寬恒涉沙鹿豪宅侵佔國土、詐領助理費、假買賣3案,一二審被依貪污罪判處7年10月、偽造文書罪判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此部分已定讞,顏寬恒針對貪污罪部分上訴,最高法院28日撤銷原判決,發回台中高分院更審。
一審判決指出,顏寬恒2011年計畫在妻子陳麗淩所有的沙鹿土地上蓋獨棟透天住宅,並規劃以胞弟顏仁賢所有地上蓋庭院,作為招待賓客使用,他與友人林進福商議後,自己擔任起造人,在該土地興建透天建築物以及庭院。
2021年顏寬恒參選第10屆臺中市第二選區立法委員補選時,遭到民眾檢舉告發房屋、庭院及庭院內招待所都是違章建築,且車道、大門、警衛室等都占用國有地,他擔心負面消息影響選情,便在林進福的牽線下,假意將庭院與土地出售給設計師張于庭,用不動產買賣契約書及4千萬金流營造假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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