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政府以強迫勞動為由,擬引用《1974年貿易法》301條款課徵台灣、歐盟等經濟體10%關稅。行政院今(4日)表示,301調查報告肯認台灣相關承諾,將台灣列為較低稅率10%的14國之一,勞動部、經濟部也將建立跨部會審定程序,決議後會以《貿易法》作為管制法源,限制輸入強迫勞動的貨品。
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依《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款,就強迫勞動貨品進口禁令議題公布調查報告,建議對60個經濟體加徵10%或12.5%的額外關稅,其中台灣被列入建議加徵10%稅率的名單。行政院台美經貿工作小組昨表示,此次公告為301調查程序之一,最終稅率尚未定案,政府有信心7月底前的最終結果將充分反映台美間既有的談判成果。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天主持政院會後記者會時表示,從美國3月12日啟動301條款調查以來,台灣就透過提出書面意見、雙方諮商等方式積極溝通,未來部會會依據《貿易法》,按照跨部會審定程序,在討論決議後,就會限制輸入強迫勞動的商品,以符合國際供應鏈與人權韌性的永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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