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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提議人名冊卻獲不起訴 北檢揭張斯綱「全身而退」關鍵原因

發佈時間2025.06.16 17:07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4.01 11:43 臺北時間

台北地檢署偵辦罷免吳沛憶、吳思瑤幽靈連署案,今(16)日依涉犯《刑法》偽造文書、《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起訴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等5名被告,而提供連署書的國民黨台北市議員張斯綱卻獲不起訴。對此,北檢在起訴書中也清楚載明緣由。

台北地檢署偵辦罷免吳沛憶、吳思瑤幽靈連署案,今(16)日依涉犯《刑法》偽造文書、《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起訴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等5名被告,而提供連署書的國民黨台北市議員張斯綱卻獲不起訴。對此,北檢在起訴書中也清楚載明緣由。

檢調查出,幽靈連署部分涉案人坦承抄寫連署書,並比對出部分個資來自張斯綱4年前發起的罷瑤連署案,日前約談張斯綱到案說明。

今日幽靈連署案偵結,北檢起訴黃呂錦茹、初文卿、姚富文、劉思吟、賴苡任5名被告,李孝亮、張斯綱等9人則獲不起訴;其中張斯綱部分,北檢指出,2021年初,他在國民黨發起罷免吳思瑤活動期間,協助蒐集提議人名冊,而取得「第10屆吳思瑤罷免案提議人名冊」,之後因未向中選會提出申請,而由張斯綱本人親自保管。

擁有提議人名冊後,張斯綱於去前1月27日中午在台北市議會,將上開提議人名冊交給賴苡任,賴苡任則於當日下午前往臺北市黨部與被告黃呂錦茹、初文卿開會時,將該箱提議人名冊送至台北市黨部。

至於為何對張斯綱予以不起訴處分?北檢指出,看他與賴苡任的對話紀錄,沒有積極證據可認定張斯綱提供吳思瑤罷免案提議人名冊,是為供抄寫偽造提議人名冊所用,因此不符《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處罰之主觀構成要件。

★《鏡報》提醒您:此新聞報導之偵辦進度與資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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