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會今(12日)三讀通過修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案,排除「宣告緩刑或得易服社會勞動之自由刑者」的候選人消極資格限制。對此,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范雲表示,這次修法會讓檢察官執行勤務陷入困境、出現易服社會勞動的參選人服刑問題,甚至可能造成選務大亂;她強調,民眾黨不願寫明選後的施行日期,還在今天硬要強推,司馬昭之心,人盡皆知。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詐領助理費案,二審改依偽造文書罪判刑6月。立法院會今天上午三讀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修正案,通過民眾黨團、國民黨團共同提出再修正動議,刪去直接、間接等文字,改為「但宣告緩刑或得易服社會勞動之自由刑者,不在此限」。
「藍白說這不是為了高虹安,你相信嗎?」范雲說,昨天協商時,如果民眾黨願意在條文寫明,年底選舉登記最後一天9月4日公布施行,社會就相信這次修法不是為了高虹安,結果今天民眾黨仍硬要強推,然後口口聲聲說有法理基礎,司馬昭之心,人盡皆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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