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男嬰出生未滿3個月,就因頭部重創送命,檢方調查後原本依過失致死罪將男嬰父母雙雙起訴,但高雄地院合議庭審理時發現男嬰頭部傷勢不尋常,送請法醫二度鑑定查出男嬰頭骨2處嚴重骨折,直指「需特別注意有無虐童情事」。法官認定本案極可能涉及故意虐童致死重罪,裁定移送國民法官專庭審理,為慘死男嬰洗冤。
檢方起訴指出,死亡男嬰為顏姓男子與妻子李女所生,平時由李女負責在家照顧男嬰,顏男下班後也會幫忙。2021年11月7日,兩人照顧男嬰時不慎讓孩子頭部撞到硬物,導致男嬰頭臉部骨折及瘀傷,顏男與李女卻未立即將他送醫治療,而是延至兩天後,帶著男嬰到醫院施打預防針,才被醫師發覺男嬰耳後瘀血等異狀,建議住院安排檢查。沒想到,顏男夫妻倆仍不聽勸,堅持帶男嬰返家,隔天李女發現男嬰失去意識,再度送往醫院急救時已回天乏術。
檢方起訴時,認為這只是一起因照顧疏忽所引發的過失致死案,但起訴後法院審理認為案情不單純,二度將男嬰傷勢送請法醫鑑定,出現翻案重大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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