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陳明福不滿心上人閻姓女子交男友,情緒激憤下,於2023年12月2日在閻女行經路線埋伏,待目標出現後持刀殺害,一審國民法官庭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檢方與陳男均上訴,台灣高等法院18日維持原判。
陳明福2003年曾因強盜殺人被判無期徒刑,2021年假釋出獄後在人力派遣公司擔任派遣人員,期間結識閻女,長期近距離相處下產生好感,並展開積極追求,卻遭到對方拒絕。
不甘被拒的陳男開始跟蹤閻女回家,得知她交男友後感到晴天霹靂,他認為自己持續付出卻換來冷漠回應,決定於2023年12月2日清晨6點半,在閻女固定行經路線埋伏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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