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建築與空間攝影界深耕逾30年、曾與多位知名建築師長年合作的知名攝影藝術大師李姓男子,去年9月在台北市天閤酒店劍潭館參加宴會時,趁同場女客A女跟朋友聊天,伸左手從上而下滑摸臀部。偵審期間,李男始終否認犯罪,辯稱「手拿帆布袋不可能觸碰」,但法官勘驗監視器,發現女方當下驚嚇閃躲,且憤怒指向李男離去方向,認定性騷屬實。士林地院審理後,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處李男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
判決指出,李男去年9月19日晚間10點多,在飯店宴會尾聲向眾人道別時,見素不相識的A女正與袁姓友人站立聊天,竟心生歹念,從兩人後方接近並擠進兩人中間,右手假意搭著袁男肩膀道別,左手突襲伸向A女臀部滑下觸摸。
A女當下感到極度不適,隨即向身旁袁男訴苦,雖然袁男當時開口安撫「可能喝醉了、不要理他」,但A女認為不能姑息,氣憤向警方報案,全案隨後移送士林地檢署偵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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