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行車糾紛就上網公審發洩,小心吃上官司!台南王姓女子因與一名餐館老闆娘發生行車糾紛,憤而將行車影片PO上網,怒噴對方「三寶直直逆向」,因闆娘的容貌與機車車牌全都露,挨告後台南地院認定王女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依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她有期徒刑2月,得以6萬元易科罰金。
檢察官起訴書指出,王女與提告的闆娘素不相識,去年4月30日晚間,雙方在台南市新營區發生行車糾紛,王女心生不滿,竟在當晚7時許利用臉書在擁有眾多社員的「我是新營人」社群公開發文,不僅刊登含闆娘長相及機車車牌的影像,更直白寫下:「影片裡的三寶直直逆向朝我們過來,手機螢幕還是亮的,可能一邊騎車一邊玩手機」、「原來是XXXX的老闆娘」等文字。
闆娘得知後憤而提告,台南地院法官審理認為,王女不思理性解決紛爭,法治觀念欠缺,考量她並無前科,且犯後在準備程序及審理時均坦承犯行,並在法庭上當庭向闆娘道歉,已展現悔意。
【點擊看完整全文】
更多鏡報報導
獨家/奧運夢碎!企業球團相中16歲羽球天才 警父為離婚官司拒簽…合約恐成廢紙
鳳山男「掛屍陽台」手握電纜剪 鄰婦目擊「觀望一天」才報警
獨家/10歲姊姊「換尿布洗澡」全包!單親媽人間蒸發4天 3姊弟被迫安置...媽媽竟又生第五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