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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會銜通過《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正草案 少年法院得彈性調整保護處遇

發佈時間2025.06.19 14:44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4.01 10:34 臺北時間

為使少年法院能依照少年個別需求,適時彈性調整保護處遇,強化預防再犯的成效,並協助少年健全成長、順利回歸社會,由司法院擬具的《少年事件處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已於今(19日)獲行政院會通過並同意會銜,後續將送交立法院審議。

為使少年法院能依照少年個別需求,適時彈性調整保護處遇,強化預防再犯的成效,並協助少年健全成長、順利回歸社會,由司法院擬具的《少年事件處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已於今(19日)獲行政院會通過並同意會銜,後續將送交立法院審議。

卓榮泰表示,本次司法院增訂少年事件多元化保護處分間的轉換機制,以及檢討修正少年前案塗銷相關規定,發揮預防再犯效果,考量本次修法有其必要性,行政院予以支持。

卓榮泰指出,近期發現黑道幫派利用少年從事犯罪案件有增加趨勢,請法務部及內政部警政署除留意成少共犯案件,更須防範黑道幫派吸收少年從事犯罪,如有必要,也請法務部適時洽商司法院修法,妥善解決成少共犯問題。另請教育部與警政署持續合作,共同防堵黑道幫派進入校園,維護校園安全。

卓榮泰說,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法務部、內政部積極與司法院及立法院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本次《少年事件處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主要將第18至27條、62條及80至83條之2的相關條文,配合現行的《刑事訴訟法》、《監獄行刑法》和《刑法》等法律,進行用語上的修正,以符合目前法律制度的用語與實務需求。

另外,本次修法也新增幾項重要規定,包括少年法院可依少年的實際狀況,轉換成保護管束或安置輔導等不同處分,並明訂這類裁定行使抗告程序。草案中也提到,若少年先前被裁定或判刑執行完畢後,只要3年內未再受處分或宣告,原先的犯案紀錄就不會被列入。而在新修的條文中,除了第83條之1自公布6個月起適用,其餘條文則自公布日起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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