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孫安佐(現名孫健豪)在北投河堤測試自製肩負式噴火裝置,並私藏具殺傷力的非制式霰彈槍與英製空氣槍,涉犯槍砲、公共危險等罪嫌。孫安佐自5月16日清晨遭拘提到案,17日遭法院裁定收押,至今已被關押44天。士林地檢署今(29日)偵結起訴,全案移審士林地方法院;法官下午4點召開羈押庭,孫安佐僅坦承持有模擬槍輕罪,其餘公共危險、恐嚇公眾及非法持有殺傷力槍械均否認犯罪,全案歷經1小時審理,法官裁定孫安佐新台幣1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與出海。
庭審時,法官先問公共危險罪是否認罪,孫安佐否認犯罪,認為自己只是在拍影片跟做實驗,「我對我操作的火槍本身有一定的熟悉程度,我也沒有選擇有人車經過的地方。」
法官追問,操作裝置的地方均為公眾往來道路、步道及停車場,一旁有草地跟木架等易燃物,所射火焰10公尺以上,為何認為無危險?孫安佐直言,「火焰都是噴直線,範圍寬度不會超過2、3公尺,不會往側邊,我噴的方向也是空的,沒有房子車子。」至於若發生延燒有何解決方案?孫安佐稱:「我會抓安全距離,我身上有布可以拍掉,我用的燃料也不是軍用固態燃料,不會延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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