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二代孫安佐涉嫌北投噴火及私藏大批具殺傷力槍械遭起訴,士林地方法院今(29日)下午召開羈押庭,孫安佐僅坦承本刑1年以下之持有模擬槍罪,針對涉犯公共危險與恐嚇公眾部分,他辯稱火槍噴射「有抓安全距離」,並反指批評影片危險的網友「有可能是酸民」;至於涉及3年以上重罪的非法持有具殺傷力槍械,他與委任律師翁栢垚當庭質疑刑事局及北市警局的鑑定報告有誤,稱「Low Power反而是最強殺傷力」結論不合理,要求將空氣槍重新送驗。
孫安佐今否認涉及公共危險罪,強調只是在拍影片跟做實驗而已,「我對我操作的火槍本身有一定的熟悉程度,我也沒有選擇有人車經過的地方,當下也沒有人車。」
法官追問,操作裝置的地方均為公眾往來道路、步道及停車場,一旁有草地跟木架等易燃物,所射火焰10公尺以上,為何認為無危險?孫安佐直言,「火焰都是噴直線,範圍寬度不會超過2、3公尺,不會往側邊,我噴的方向也是空的,沒有房子車子。」若發生延燒有何解決方案?孫安佐稱:「我會抓安全距離,我身上有布可以拍掉,我用的燃料也不是軍用固態燃料,不會延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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