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1名謝姓房東,涉嫌3年內4次在住處,趁著同住的林姓男租客熟睡之際,撫摸、撥弄對方生殖器,並偷偷拍下照片上傳到自己經營的推特帳號,林男直到經由不明簡訊收到照片後,才知道自己被侵犯,憤而向桃園地檢署提告,桃園地方法院一審判處謝男有期徒刑10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謝男將名下桃園市的房子出租給林男,且2人同住在一起,不料謝男竟然2019年3月、2020年8月、9月及2021年1月,趁林男熟睡不備之際,撥動及撫摸對方的生殖器,而且分別拍4張、1張、2張及3張林男生殖器照片,再上傳到自己經營的推特上,供不特定網友瀏覽。
林男原先完全不知道自己遭到房東伸狼爪,直到2021年7月下旬,他收到一封不明簡訊,內容附上謝男拍攝的這些照片後,才知道自己竟然在熟睡時被侵犯,憤而前往桃園地檢署提出妨害性自主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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