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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宜瑾涉貪一審被判7年 恐遭綠營「停權」不能選黨公職

發佈時間2026.07.02 16:16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7.02 18:30 臺北時間

民進黨立委林宜瑾涉嫌詐領1412萬餘元助理費,台南地方法院今天(2日)一審宣判,處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4年。據了解,民進黨廉政會目前尚未決定日期開會做出處分,不過黨務人士研判,林宜瑾可能會被「停權」,雖不影響其目前身為區域立委的職務,但停權期間不能參選黨職,且依照民進黨的廉政條款,涉貪一審有罪就不能被提名參選公職。

民進黨立委林宜瑾涉嫌詐領1412萬餘元助理費,台南地方法院今天(2日)一審宣判,處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4年。據了解,民進黨廉政會目前尚未決定日期開會做出處分,不過黨務人士研判,林宜瑾可能會被「停權」,雖不影響其目前身為區域立委的職務,但停權期間不能參選黨職,且依照民進黨的廉政條款,涉貪一審有罪就不能被提名參選公職。

林宜瑾遭控在擔任民代期間涉嫌以人頭助理申報助理薪資,詐領立法院公費助理補助款高達1412萬餘元,檢方依貪汙等罪嫌提起公訴。台南地院今一審宣判,林宜瑾處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4年,黃姓女主任被判刑2年、褫奪公權3年,緩刑5年,提供義服勞役200小時。

對此,民進黨廉政會主委邱駿彥受訪表示,林宜瑾被判有罪,按照黨內廉政條例規定必須處分,但按照往例,廉政會在暑假會停止召開例會1個月,要等看到判決理由,才會決定是否加開臨時會,7月不會開例會,再看看8月是否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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