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警察局大同分局警備隊前警員李權桂(53歲),涉勾結越籍小三吳喬莉(43歲)經營「越南彩」地下簽賭與高利貸,並利用警政系統私查個資、協助提領不法所得。北市府依《公務人員考績法》處以1次記2大過免職。李員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辯稱刑事案件尚未判決確定、且程序有瑕疵,要求撤銷處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警方行政調查證據確鑿,且行政責任本不以刑事判決為唯一依據,判決李員敗訴。
判決書指出,李權桂原為大同分局警備隊比照警佐待遇警員,分局督察自檢查獲,李員自2020年起,夥同在萬華區經營養生館的吳姓女友開啟重利放貸與地下賭博。只要有賭客或鄉親不肯還錢,李男就利用刑案資訊系統與警用M-Police查詢個資,供吳女找人上門討債、過濾背景。
吳女同鄉下線阮女也證稱,曾數次目擊李員開車載吳女來交付賭資,後續她與吳女因中獎糾紛鬧翻,李員親自致電要求見面,阮女因畏懼拒絕,數日後竟收到大同分局通知到案說明。當阮女步入警局偵詢室時,李員就站在大門口,還對她嗆聲「妳現在知道我是真警察還是假警察!」此外,吳女也經常在外向賭客吹噓「李員在外面也是一位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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