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歸仁一名劉姓男子晚年飽受失智症之苦,負責照顧他的林姓長媳被控趁公公意識不清,在3年多內頻繁提領公公名下戶頭高達1217萬餘元。台南地院審結這起不當得利官司,法官認為長媳雖然確實扛起照顧重擔,但扣除合理的醫藥與生活開銷後,仍有533萬5425元交代不清,判決林女應將這筆「公款」交出來返還給其他繼承人。
這起家庭糾紛源於歸仁區劉家,劉姓男子2011年被診斷出中度失智,3年後更惡化為重度失智,並於2015年過世。劉男的其他子女事後清查父親留下的歸仁農會與郵局帳戶,赫然發現原本存有的上千萬元積蓄,在父親失智到過世的這段期間,竟然被負責照顧他的長媳林美華以「螞蟻搬家」的方式,分59次領得精光,總金額高達1217萬5000元。
劉家其餘4名子女不甘父親遺產遭私吞,聯手委任律師告上法院。他們質疑,父親當時已重病失智,根本無法自行提款或授權,林女顯然是利用同住之便,盜蓋印章挪用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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