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一名黎姓書記官涉嫌利用職務之便,偷拍偵查中卷證、當事人資料及性影像,不僅透過LINE傳送給其他同事觀看,甚至將案件中的被害人性影像及應召女子照片儲存至手機「自行觀賞」。北檢主動查獲後展開調查,上月依洩密、違反個資法及無故重製性影像等罪嫌提起公訴,台北地方法院20日行準備程序,黎男當庭認罪,「已經學到教訓了。」
北院今日下午召開準備程序庭,黎男當庭認罪,坦言已將離職日訂於本月24日,目前正進行交接事宜,並且表示已經學到教訓,律師聲請簡易判刑,盼從輕量刑並給予緩刑。
庭畢低調不應 律師代答「不便回應」
庭畢,記者問黎男現在心情如何?未來還會想從事法律工作嗎?他透過律師表示,案件現在正審理中,不便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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