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政務委員楊珍妮涉職場霸凌案,日前已遭免職。監察委員葉大華、王麗珍今年4月正式立案調查,監察院於本月17日通過兩位監委所提彈劾案,指楊珍妮阻撓及弱化副總談判代表顏慧欣參與相關業務,復有對同仁高壓威嚇、孤立排擠等不當行為,違失情節重大,因此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監察院本月通過楊珍妮的彈劾案,案文指出,楊珍妮自顏慧欣就任副總談判代表起,多次以冒犯性的言語公然否定顏員所提出的意見或想法,於經貿辦所負責的多項業務中,蓄意弱化顏員的角色及參與程度,或刻意不提供其完成主責業務所必要的協助人力,對其形塑出不友善的職場環境,令顏員備受壓抑而無法施展其長才,具體違失事證如下:
監察院表示,楊珍妮於顏慧欣初到任經貿辦之際,即以不友善的方式對待。並曾數度於公開場合否定顏慧欣所提出的意見或想法,甚至對其建言給予嚴厲斥責的回應,顯然欠缺應有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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