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警察局長吳敬田、台北市信義分局長蕭惠珠的31歲女兒吳女,因誤信網路貸款話術,將提款卡及密碼交給陌生人使用,導致3名民眾遭詐、損失近18萬元,雲林地院依幫助洗錢罪判刑5月、併科罰金3萬元。吳敬田5日首度出面說明,強調「她已經31歲,長大成人,在外獨立生活,要為自己的所作所為負責」,並表示女兒「不是詐騙集團成員,是遭詐騙後帳戶遭盜用」,但仍尊重法院判決。
判決指出, 2024年11月間,吳女因資金需求,看到社群網路貸款廣告後加入聯繫,對方要求提供提款卡及密碼。吳女過程中曾多次詢問,「為什麼要確認密碼是否正確?」、「請問我什麼時候才能改密碼?」但最後仍透過超商寄件方式交付帳戶。
詐團取得帳戶後,以假投資方式向民眾行騙,造成3人分別匯入3萬元、4萬2000元及11萬元,帳戶內款項旋遭提領,形成洗錢金流。
【點擊看完整全文】
更多鏡報報導
健檢發保久乳竟倒出結塊!「過期4個月」台中清潔隊員超傻眼 盧秀燕震怒下令究責
洗鴛鴦浴他慘遭活活電死!房東「錯誤決定」出人命 法院判決結果曝光
警界高層子女接連出包!涉詐、私刑樣樣有 波麗士形象重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