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三重警分局厚德派出所28歲警員黃瑋震去年7月13日凌晨巡邏時,遭27歲男子黃國維駕駛賓士車逆向高速衝撞,導致黃員傷重殉職,黃嫌今(26日)一審遭重判18年6月,對此,三重分局回應,尊重司法機關及國民法官的一審判決。
黃嫌去年逆向衝撞停等紅燈的警用巡邏車,造成駕駛周姓警員受傷、黃瑋震殉職,事後被查出黃嫌案發前一天吸食K他命及含有依托咪酯的「喪屍煙彈」,因毒駕造成精神恍惚才釀下大禍,事後被檢警依公共危險、過失致死罪嫌送辦。
該案日前由新北地院國民法官庭審理,今日作出一審判決,重判黃嫌18年6月,仍可上訴;對於判決結果,三重分局回應,尊重司法機關及國民法官的一審判決,「我們始終銘記,瑋震不只是執勤中的警員,更是我們永遠的同仁與兄弟。」
分局強調,將繼續與黃瑋震的家屬站在同一陣線,尊重並支持家屬對本案後續一切決定,提供全力的支持與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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