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減輕婚育家庭租稅負擔,立法院會今天(21日)三讀通過《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自民國115年1月1日起,受扶養未成年子女免稅額增加50%;另勞保、農保、國民年金及軍公教保險等保險費,比照健保費於報稅時全額扣除,兩項減稅措施明年5月申報所得稅時適用。
總統賴清德今年提出人口對策新戰略,日前推出婚育家庭減稅方案,行政院6月25日通過《所得稅法》等3項修法,參考現行年滿70歲本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尊親屬免稅額增加50%的規定,增訂受納稅義務人扶養的未成年子女免稅額增加50%。
立法院會今天下午處理《所得稅法》修正草案,三讀條文明定,受納稅義務人扶養的未成年子女,免稅額增加50%,施行日期訂為115年1月1日。財政部估算,每名未成年子女免稅額將由新台幣10.1萬元提高至15.15萬元,約237萬人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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