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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街追殺妻子小姨連奪兩命!檢求死刑 國民法官判無期「逃死理由曝光」

發佈時間2026.08.21 21:08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8.22 00:00 臺北時間

新北市土城區去年發生震驚社會的家暴雙命案,47歲謝姓男子不顧法院核發的暫時保護令,駕駛汽車當街追撞張姓妻子與妻妹騎乘機車,隨後持廚刀與鋁棒當眾殘殺兩人,導致妻妹脖子遭刺、妻子慘遭刺胸、撞擊,雙雙不治。新北地院國民法官今依憲判8號判決意旨,認定無法證明謝男為「預謀連續殺人」,且無法排除仍有教化可能,因此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新北市土城區去年發生震驚社會的家暴雙命案,47歲謝姓男子不顧法院核發的暫時保護令,駕駛汽車當街追撞張姓妻子與妻妹騎乘機車,隨後持廚刀與鋁棒當眾殘殺兩人,導致妻妹脖子遭刺、妻子慘遭刺胸、撞擊,雙雙不治。新北地院國民法官今依憲判8號判決意旨,認定無法證明謝男為「預謀連續殺人」,且無法排除仍有教化可能,因此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新北地方法院由職業法官與國民法官組成合議庭審理本案,今(21)日做出宣判。針對謝男所犯的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違反保護令罪判處拘役59日;至於兩起殺人罪部分,均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應執行無期徒刑。本案審理期間,檢方鑑於謝男手段殘忍且造成兩人死亡,當庭求處死刑,但合議庭依據司法院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之標準進行門檻審查後,並未判死。

法院說明,依憲判8號意旨,死刑須符合「直接故意且犯罪情節最嚴重」、「有再犯高度危險」及「無更生教化可能」等極嚴苛要件。合議庭經評議後認為,檢方舉證尚無法證明謝男在預謀階段即有連續殺人的計畫,難認已達「犯罪情節最嚴重」之程度;此外,檢方亦未能提出確切證據證明謝男有高度再犯風險或已完全欠缺教化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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