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豐原去年清明節前夕發生人行道火災,羅姓男子先花20元買了汽油,騎單車到豐原大道五段,朝市府養護的人行道花圃潑油點火,警方追查發現,這把火並非亂燒,羅男竟因先前酒駕拒測、機車遭警方移置保管而心生不滿,原本還打算直接到翁子派出所把遭扣機車燒掉,最後臨時改變目標。台中地院審理後,依放火罪判刑1年2月,另涉竊機車案判刑4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羅男過去曾因公共危險案件被判刑7月,2024年12月17日執行完畢。不料短短數月後,又因拒絕酒測遭警方移置保管機車,讓他心生不滿。
2025年4月4日晚間7時24分許,羅男先騎腳踏車前往加油站,以汽油桶購買20元汽油,約20多分鐘後來到豐原大道五段一處人行道,將汽油潑灑在台中市政府養護的花圃,再拿打火機點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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