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會今天下午(28日)三讀通過在野版本的《強化國防自主暨無人載具產業發展條例》,而未通過院版的《國防自主無人載具採購特別條例》。對此,行政院表達高度遺憾,強調將會審視立院通過的法案,是否符合國防自主及產業發展的需求,並就執行層面進行審慎考量。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強化國防自主暨無人載具產業發展條例》,明定主管機關為經濟部,但涉及國防軍用採購事項,主管機關為國防部,而國防部應優先採購、整合和訓練使用台灣製造低成本、高性能無人載具。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對此表示,行政院提出特別條例,是因應當前國防安全情勢及無人系統快速發展的必要與急迫性,希望透過特別預算,在最短期間內完成三項重要無人載具採購,同時兼顧科技快速迭代、戰力形成及建立國內產業量能,儘速建構國家所需的無人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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