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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廟會人多!彰化噁男當眾打手槍「射她褲子上」畫面全被拍…事後還辯:不知是未成年

發佈時間2026.09.15 12:12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9.15 14:30 臺北時間

彰化一名男子今(2026)年1月間參與宮廟建醮活動期間,竟趁著人潮擁擠之際,多次觸摸前方2名少女的臀部,更當眾掏出生殖器隔著褲子以手套弄,甚至射精在其中1名少女的褲子上,荒唐行徑被現場民眾目擊錄影、報警後隨之曝光。彰化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公然猥褻罪判處男子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至於性騷擾部分,因2名少女撤告,法院另不受理。

彰化一名男子今(2026)年1月間參與宮廟建醮活動期間,竟趁著人潮擁擠之際,多次觸摸前方2名少女的臀部,更當眾掏出生殖器隔著褲子以手套弄,甚至射精在其中1名少女的褲子上,荒唐行徑被現場民眾目擊錄影、報警後隨之曝光。彰化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公然猥褻罪判處男子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至於性騷擾部分,因2名少女撤告,法院另不受理。

根據判決書,彰化男子阿漢(化名)1月3日晚間8時40分許在彰化縣參與某宮廟的建醮活動,現場人潮相當擁擠,沒想到阿漢趁著人群移動之際,先後多次徒手觸摸站在前方的2名少女臀部。更荒唐的是,阿漢隨後竟掏出生殖器,在自己穿著的褲子外「打手槍」,甚至射精在其中1名女子的褲子上。

阿漢的離譜行徑被現場一位民眾發現後,立即拿出手機錄影並報警處理,警方循線追查後成功將阿漢逮捕歸案。彰化地檢署偵查後認定,阿漢涉及《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第1項「乘人不及抗拒而觸摸臀部」的性騷擾罪,以及《刑法》第234條第1項公然猥褻罪,再加上2名遭性騷擾的少女案發時都是14歲以上、未滿18歲的未成年,檢方認為應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規定加重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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