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勾結台中商銀洗錢36億關押5月!地產董座500萬交保暫獲自由 法院祭「這招」再管制8個月

發佈時間2026.09.16 21:26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9.17 00:00 臺北時間

萬里開發董事長洪岳鵬涉嫌勾結台中商銀多名分行經理、襄理,替12家虛設商號開戶、調高轉帳額度,協助博弈、詐欺集團洗錢逾36億元,被檢方依銀行法特別背信、組織犯罪、加重詐欺及鉅額洗錢等罪起訴,4月起被裁定羈押禁見,7月再延押2個月。台中地院今(16日)認定羈押原因雖仍存在,但考量部分重要證人已完成詰問、證據已有相當程度保全,裁定洪男繳500萬元保證金停止羈押,限制住居、禁出境出海8個月,並戴電子腳鐐監控8個月,可抗告。

萬里開發董事長洪岳鵬涉嫌勾結台中商銀多名分行經理、襄理,替12家虛設商號開戶、調高轉帳額度,協助博弈、詐欺集團洗錢逾36億元,被檢方依銀行法特別背信、組織犯罪、加重詐欺及鉅額洗錢等罪起訴,4月起被裁定羈押禁見,7月再延押2個月。台中地院今(16日)認定羈押原因雖仍存在,但考量部分重要證人已完成詰問、證據已有相當程度保全,裁定洪男繳500萬元保證金停止羈押,限制住居、禁出境出海8個月,並戴電子腳鐐監控8個月,可抗告。

台中地院表示,洪男涉犯銀行法第125條之2第1項後段特別背信罪、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參與及招募犯罪組織罪、刑法圖利供給賭博場所及聚眾賭博罪、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以及洗錢防制法鉅額洗錢罪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先前法院認定具有羈押原因及必要性,因此自4月23日起羈押3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7月23日再裁定延長羈押2個月,同樣禁見、禁通信。

如今第1次延長羈押期間即將屆滿,法院今天訊問洪男後認定,原先羈押原因仍然存在,但經權衡目前訴訟進度、證據保全情況及逃亡、串證風險後,認為已可透過具體強制處分取代繼續羈押,因此裁定洪男繳交500萬元保證金後停止羈押,同時限制住居在台中市,並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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