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交友切記「不」就是「不」!嘉義孫姓男子在酒吧結識李姓女子,返回宿舍時竟趁機襲胸猥褻,遭制止後仍不死心。隨後兩人行經涼亭,孫男竟不顧李女反抗,強行性侵得逞。孫男辯稱雙方合意性交,律師也以被害人未大聲呼救等理由抗辯。法官嚴正駁回,強調性自主權須建立在彼此同意,並痛批孫男惡性重大,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2月。
這起妨害性自主案發生於 2025年11月14日凌晨。被告孫姓男子在嘉義縣某酒吧初識李姓女子,雙方相談甚歡,隨後於凌晨2時許一同返回李女的宿舍。
不料,孫男竟難耐個人慾望,趁兩人獨處無助之際,直接將手伸進李女的內衣褲內撫摸胸部及下體。李女當場用手撥開制止並斥責「這樣太快了」,孫男才暫時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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