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院審理藝人閃兵案,今(20日)針對檢方第4波起訴的9名藝人及5名素人役男做出一審宣判,其中43歲唐振剛被判1年4月,對於判決也透過經紀公司回應了。
唐振剛曾是Energy成員,該團如今也多人面臨閃兵官司。近幾年他則憑藉演出《角頭》系列電影受矚目。2025年10月28日下午在律師陪同下前往新北地檢署自首曾閃兵,當年是以高血壓病歷證明而未服役,同時發表聲明向社會致歉。
唐振剛如何回應閃兵判決?
如今判決出爐,唐振剛被判1年4月,緩刑3年,義務勞務100小時,支付公庫50萬。他透過經紀公司回應:「目前已透過媒體得知判決結果,但唐振剛本人及律師尚未收到正式判決書。對於判決結果,唐振剛表示完全尊重、虛心接受,並承諾一定會誠心面對,盡力彌補過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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