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會今天(6日)在藍白兩黨立委聯手下,三讀通過修正《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部分條文,提高到每月新台幣1萬5000元。對此,行政院表示,此次修法大幅增加中央支出,但立法院未與行政院溝通、且未指明財源,已違反《憲法》第70條及《預算法》第91條精神,政院會在合法合憲的權限範圍內,採取妥善的因應措施。
行政院會1月通過《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修法草案,由現行每月8110元,調高到1萬元,國民黨與民眾黨分別提案,將老農津貼提高到每月1萬5000元。立法院會下午經表決通過國民黨團、民眾黨團共提的再修正動議,三讀條文明定,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每月1萬5000元,發放額度滿2年的檢討時間點,屆時若CPI成長率達3%就會調整,所增加經費由中央全額負擔,以因應短期物價飆漲。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指出,台灣過去以農立國,因為農民的耕耘與付出,才讓台灣農業能夠永續發展;政府也一直積極提升農民福利,持續透過農民健康保險、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農業保險及農民退休儲金,強化農民從農期間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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