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驚魂11小時!傳播妹遭囚虐遭逼口交、性侵、拍裸照 冒名轉帳「給經紀人抽成」

發佈時間2026.11.08 14:54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11.08 15:30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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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廖姓男子,2021年11月間與莊姓、廖姓友人透過傳播經紀公司找來傳播妹A女陪酒助興,不料後續竟強擄對方拘禁長達11小時,期間除了徒手毆打A女之外,還性侵、強拍裸照,甚至為了擔心A女的黃姓經紀人起疑,強迫A女轉帳1萬8000元抽成費用給黃男,最後眾人再次於招待所內毆打A女時,遭其他人制止,A女才獲救送醫,並向警方報案,並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檢方起訴後,桃園地院一審依妨害自由罪、妨害電腦使用、強制猥褻等罪嫌,合計處有期徒刑1年1月,可上訴。

桃園市廖姓男子,2021年11月間與莊姓、廖姓友人透過傳播經紀公司找來傳播妹A女陪酒助興,不料後續竟強擄對方拘禁長達11小時,期間除了徒手毆打A女之外,還性侵、強拍裸照,甚至為了擔心A女的黃姓經紀人起疑,強迫A女轉帳1萬8000元抽成費用給黃男,最後眾人再次於招待所內毆打A女時,遭其他人制止,A女才獲救送醫,並向警方報案,並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檢方起訴後,桃園地院一審依妨害自由罪、妨害電腦使用、強制猥褻等罪嫌,合計處有期徒刑1年1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2021年11月14日,莊男透過傳播經紀找來A女前往桃園平鎮某招待所陪酒,他聯繫廖、江前往會合,席間以談生意為由,邀約A女前往新竹訪友,隔日凌晨0時許,由江男開車載眾人一同前往新竹笑傲經國KTV唱歌,直到凌晨5點多結束,一行人又搭車回招待所休息。

上午7點多,莊男開車把A女自招待所載往平鎮某汽車旅館休息,隨後聯繫廖、江前往摩鐵會合。晚間7時許,莊男吸食笑氣後情緒失控,在汽旅內徒手掌摑、推、腳踹A女,造成女方身體多處受傷,隨後3人再把車開往湖口交流道附近路邊,莊男又多次毆打A女,且為了避免A女的黃姓經紀人起疑,先冒用A女手機傳送訊息給黃男,接著強迫A女提供網銀密碼,轉帳1萬8000元經紀人抽成費用給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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