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訊問後,認為黃呂錦茹等4人涉犯偽造文書、違反《個資法》等,嫌疑重大,且有勾串共犯或證人、滅證之虞,有羈押必要,因此向北院聲請羈押禁見。
檢方聲請狀昨(18日)送往台北地院,由值班法官陳采葳審理,過去承審京華城案,偵辦初期首件聲押案就由陳采葳審理,當時訊後裁定羈押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及應的助理吳順民。
台北地院昨傍晚召開黃呂錦茹、初文卿、姚富文、曾繁川4人羈押庭,今天早上5時許裁定黃呂錦茹、曾繁川無保請回,姚、初2人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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